2016年第3批,共抽查了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上海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廣東、陜西等13個省、直轄市52家企業生產的52批次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。
本次抽查依據NB/T 32004-2013《光伏發電并網逆變器技術規范》等標準的要求,對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的保護連接、接觸電流、固體絕緣的工頻耐受電壓、額定輸入輸出、轉換效率、諧波和波形畸變、功率因數、直流分量、交流輸出側過/欠壓保護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。
抽查發現有6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,涉及到交流輸出側過/欠壓保護、諧波和波形畸變項目。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1-29。
相關附件:
附表1-29 光伏并網逆變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產品及其企業名單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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